昨天没上班,今天来才得知昨天场子里又出现了暴乱.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夸大其实,不过是客人的一点点小纠纷,掺杂上了场子里的工作人员.而且那个被客人当作对方人员而一凳子砸翻在地的无辜工作人员,好死不死就是我们老板.于是稍微有点犯怒了. 以前曾经看到过某人一篇文章讲的就是在全国各地泡PUB的经验谈.从省市范围大小地址到具体服务之详细实在让人心生佩服此兄多年潜心卧底娱乐界的决心.里面颇有意思的就是一篇插诉描写所谓夜场潜规则的小文,十分有趣.里面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记住绝对不要与场子里的任何工作人员产生纠纷哪怕是口角.即使只是喝醉后头脑不清楚为了一时风头和口舌之快.要知道在场子里面工作人员是绝对忍气吞声赔笑脸以及不会让事态扩大,但是走出这个门就不同了.笔者自述曾亲眼看见多起诸如一人与服务生起了小小摩擦,出门没走出十步远就被当街打的站不起来的.——这还算是好的. 吃饭时候与老吴谈论此事(那个亲手砸倒老板的倒霉蛋正重伤躺在医院,右手这辈子是废了).老吴轻描淡写地撇撇嘴,怎么没死呢…… 我没开腔.我以前也亲眼看到过这些东西,老吴说人该死的时候就会死的.同理,该被揍死该被喝死该被胀死该被纵欲死和病死老死是没什么不同的,重要的是结果都是一个死字,看起来前一种似乎还比较锋芒毕露死而无憾. 死而无憾? 吃着草莓冰沙,望着落地窗外的转角,两个工人在补修通风板.还有清洁阿姨在打扫,她大拖把拖过的地方,昨天已经被无数人踩出的灰尘,被她拂去,又开始一寸寸,一寸寸发出光彩的地板,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比昨天簇新的人们. 如果再有或人胆敢抱怨生活,就对他说:你知道“范李之死”吗? 重庆有一个叫范李的年轻人,20年前因为一个未经证实的“打人”的罪名被拷进了派出所,数小时后被抬了出来,满身伤痕,死了.公安人员说这个年轻人在派出所里服毒自杀,吃了一两斤巴比妥药片,至于伤痕是他自己没站好摔的.他51岁的母亲为了她命如蝼蚁的儿子跑遍了所有有关部门,下到大渡口公安分局上到全国人大,今年她71岁了,仍然在为了此事奔走,黑发早就已经变白,儿子仍然是死的不明不白. 没有人对此事负责. 2001年CCTV曾采访过此事,面对CCTV的记者,现在负责此事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处长,肩膀上扛着国徽,微笑说,世界上的事情你要把它都搞清楚那是不现实的. 连房子都卖掉了的老太婆背负着巨额债务,继续写她的申诉材料,就这么活着. 在中国13亿人口可能有12亿4千万都算是普通人,他们死与活算不了什么,我们可以称这样的死法为“范李之死”. 我也是这12亿4千万中的一个,但我不想这么死.